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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只為高級管理人員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能否在稅前扣除?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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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此,企業只為高級管理人員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不符合財稅〔2009〕27號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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