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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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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政策有關事項(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公告第一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終止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文件有關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根據《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文件有關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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