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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發表同一作品取得稿酬所得,是分別征收個人所得稅嗎?
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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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四條(一)的規定: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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