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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熱點問題(申報期操作問答三)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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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熱點問答
1.企業在電子稅務局中如何查詢是否申報成功?
答:以查詢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為例:
登錄電子稅務局后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再點擊左邊【涉稅查詢】,輸入稅款屬期或申報日期后點擊【查詢】。

提示:其他稅費種查詢比照上述方法。
2.已經在電子稅務局上新增或者變更財務負責人、辦稅人信息,但是一直在受理中,應如何處理?
答:需要新增或者變更后的人員通過江蘇稅務APP在“消息中心”里面對信息進行確認。
(1)新增人員信息的,需要新增人員登錄江蘇稅務APP完成實名認證,在“消息中心”推送的消息中完成確認。
(2)變更人員信息的,需上一級在江蘇稅務APP“消息中心”推送的消息中批準,即綁定變更為企業財務負責人需企業法定代表人批準,綁定變更為企業辦稅人員需企業財務負責人批準。
辦理提醒:
(1)變更后的涉稅人員需在江蘇稅務APP進行實名認證,否則無法接受到推送的確認信息。
(2)變更后的涉稅人員身份信息與手機實名信息需匹配,否則無法接受到推送的確認信息。
(3)如涉稅人員身份信息不變更,僅僅變更手機號碼,要準確接受信息需用新號碼綁定江蘇稅務APP。
(4)對于新增或變更后的人員尚未在江蘇稅務APP確認的申請流程,允許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中進行撤銷。
3.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本公告規定的稅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實施。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名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另行發布。上海市、福建省、蘇州工業園區等已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自2022年1月1日起統一按照本公告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
4.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指什么?
答: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5.我公司符合留抵退稅條件,過了11月申報期想申請退稅,但無法操作,請問需要在什么時間內申請留抵退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申請留抵退稅。例如,12月增值稅申報完成后,請于12月申報期內進行申請。電子稅務局操作路徑為:登錄電子稅務局后依次點擊【我要辦稅】→【一般退(抵)稅管理】→【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在該模塊中申請操作。
6.除電話外,有哪些線上咨詢的渠道?
答:(1)江蘇省稅務局網站:
登錄江蘇省稅務官網(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首頁點擊“我要咨詢”進入。
(2)江蘇省電子稅務局:
登陸江蘇省電子稅務局網站(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首頁點擊“公眾服務”,選擇“12366在線咨詢”進入。
(3)江蘇稅務微信公眾號:
關注江蘇稅務微信公眾號,點擊首頁左下端“微專題”→“納稅咨詢”進入。
(4)“江蘇稅務”APP:
打開“江蘇稅務”APP,點擊首頁右上角“在線咨詢”圖標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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