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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個人代開貨物運輸發票時需要預征個人所得稅嗎?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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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三條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人,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和其他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個人,應依法自行申報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第四條規定,本公告第三條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個人所得稅預征率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44號)同時廢止。”
因此,個人在代開貨物運輸發票時不需要預征個人所得稅,而是按照經營所得自行申報。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2/12/8/art_10996_287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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