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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納稅人應如何計算自己的退稅金額?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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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對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購住房為多人共同持有的,應按照納稅人所占產權份額確定該納稅人現住房轉讓金額或新購住房金額。
例:小李和小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產權的50%。2023年1月,兩人以200萬元的價格轉讓該住房,各繳納個人所得稅2萬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萬元的價格重新購買一套住房,小李申請退稅時,其現住房轉讓金額為100萬元(200×50%=100),新購住房金額為150萬元,其退稅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萬元。
同年7月,小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萬元的價格共同購買了一套住房,小馬占房屋產權的40%。小馬申請退稅時,其現住房轉讓金額為100萬元(200×50%=100),新購住房金額為80萬元(200×40%=80),退稅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0/100×2=1.6萬元。(假設以上均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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