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強制交保險是不合法的,應當遵循自愿的原則,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必須保險才需要強制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
相關資訊:
稅務管理有哪些?
請問稅務分類有哪些?
國家稅務局收的稅種有哪些?
稅務所的職能和業務是什么?
地方稅務局和國家稅務局有哪些不同??
關于法規解讀,您還想了解什么內容
上海市相關資訊
Relevant information
26-11
/
2024
關于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
20-11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擴大住房交易優惠稅收政策覆蓋面
關于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18-11
關于調整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
15-11
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
08-11
有關進博會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
法規解讀
法規解讀,企業法規解讀
免費解答各種疑問
注冊服務
資質辦理
知識產權
財稅記賬
財稅政策
企業工具
專題
關于我們
關注我們
手機站
注冊前先核名,大幅提高成功率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我們會盡快與您電話聯系!
我們還提供以下服務
公司注冊
專業人員辦理 快至3天拿證
低至:¥188元
代理記賬
專業定制代賬方案 賬目清晰,告別糊涂賬
稅務籌劃
專業財稅人員指導 合理避稅更放心
請選擇您要咨詢的問題
為您解答各種疑問
免費回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