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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方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法上牌如何處理?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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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答: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于發布《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號)第九條第四款規定,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法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或者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應向銷售方申請重新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銷售方核對消費者相關信息后,先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與原藍字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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