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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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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
1.納稅人提供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2.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定執行。
3.委托方索取發票的,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托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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