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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契稅的計稅依據是否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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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第三條(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契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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