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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公開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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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疆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對稅收執法提出了新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1號)對審理范圍進行了修改。為進一步提高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質量、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格規范稅務執法行為、推進科學精確執法、更好地保護納稅人繳費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全區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及近年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屬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的六種情形。
(二)明確不屬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的三種情形。
(三)明確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審理標準。
三、施行時間
為及時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1號),更好地保護納稅人繳費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相關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公開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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