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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變更的,如何確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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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行政區劃變更的,自變更完成當月起適用新行政區劃對應的城建稅稅率,納稅人在變更完成當月的下一個納稅申報期按新稅率申報繳納。
第八條規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轉載連接: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1/10/15/art_327_587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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