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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對技術咨詢合同的征稅范圍如何規定?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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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對技術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規定:“二、關于技術咨詢合同的征稅范圍問題
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有關項目包括:1.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2.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3.其他專業項目。對屬于這些內容的合同,均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計稅貼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929144124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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