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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簽訂的電子訂單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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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的規定:“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811151006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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