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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簽訂合同所列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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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的規定:“三、關于計稅依據、補稅和退稅的具體情形
(二)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不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變更后的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變更后所列金額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變更后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811151146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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