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取得相關的貸款手續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解答: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二、一般納稅人企業銷售獸藥,是否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解答: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獸用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獸用藥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獸醫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獸藥經營許可證》,獲準從事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的獸用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號)
三、房地產企業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的土地價款如何確定?
解答: 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
“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包括土地受讓人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
四、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還有抵扣期限的限制?
解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五、小規模納稅人物業公司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是否可以選擇差額納稅?
解答: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文件依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六、納稅人享受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免征政策,是否需要辦理免稅備案?
解答: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
七、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第二季度無銷售不動產、無差額納稅、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僅開具3%征收率的免稅增值稅普通發票,季度合計銷售額超過45萬元,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解答: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鑒于納稅人描述情形,納稅人享受上述免征政策不受季度銷售額45萬元限制。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八、申請增值稅留抵退稅,取得退稅款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解答: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準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當期,以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沖減期末留抵稅額,并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
九、納稅人取得的援藏津貼是否免征個人所得稅?
解答:對在西藏區域內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西藏特殊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批復》(財稅字〔1996〕91號)
十、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單獨計稅,如何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解答: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即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十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什么情況 下免征?
解答: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十二、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解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
十三、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現還有唯一公積金住房貸款,可抵扣個稅嗎?
解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規定條件,采取的為組合貸的形式,在商業貸款還清后,公積金貸款繼續還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個稅。
十四、2022年,外籍個人可以繼續選擇享受住房補貼免稅政策嗎?
解答: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外籍個人津補貼等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3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十五、個人股權轉讓納稅地點如何確認?
解答: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也就是說,股權轉讓所得納稅人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十六、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辦理途徑有哪些?
解答:備案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取和填報《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
(一)通過電子稅務局等在線方式填報;
(二)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并填報;
(三)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并填報。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
十七、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是否繳納契稅?
解答: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
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而采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準、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稅。
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征契稅。
文件依據:《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
十八、房屋轉租收入,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由于轉租者不是產權所有人,因此對轉租者取得的房產轉租收入不征收房產稅。 房產轉租,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
十九、因市政規劃及建設需要,被部分或全部拆除的房屋及占用的土地,企業應如何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解答:對納稅人由于市政規劃及建設的需要,被部分或全部拆除的房屋及占用的土地,不論納稅人是否調整賬面房產原值和變更土地使用權,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后,均不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明確財產和行為稅若干稅收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0號)
二十、納稅人緩繳階段性社保費,困難行業有無限制?
解答:我省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有:餐飲業,零售業,旅游業,民航業,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等22個行業。以上這些困難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文件依據:《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發〔2022〕12號)
《關于落實援企穩崗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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