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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權限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是否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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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四)2的規定:下列情形的憑證,不屬于印花稅征收范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權限征收、收回或者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協議或者行政類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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