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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辦理過轉登記的納稅人,轉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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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辦理過轉登記的納稅人,轉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答:2018年至2020年,連續三年出臺了轉登記政策,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按規定需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用于對其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銷售折讓、退回等涉稅事項產生的應納稅額進行追溯調整。目前,轉登記政策已執行到期,對該科目核算的相關稅額應如何處理,《公告》第四條明確規定,因轉登記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額,在2022年度可分別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資產、存貨等相關科目,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此前已稅前扣除的折舊、攤銷不再調整;對無法劃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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