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制造業中型企業,是否只能在5月納稅申報期內申請存量留抵退稅?
2022-06-05
14
來源:西藏熱點問答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7號)的規定,提前退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將2022年第14號公告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調整為“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因此,你公司如果為制造業中型企業,同時符合14號公告規定的退稅條件,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你公司未在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申請退稅,也可以在此后的納稅申報期按規定申請退稅。
轉載連接:https://xizang.chinatax.gov.cn/art/2022/5/24/art_5347_411836.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