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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企業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某企業反映,他的企業是當月繳納上月費款,如何享受緩繳政策?
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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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關于實施期限。政策規定,企業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某企業負責人反映,他的企業是當月繳納上月費款,這種情況下,如何享受緩繳政策?
答:享受緩繳政策的月份主要是根據費款所屬期確定。按照政策規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目前,部分省份是當月繳納當月費款,部分省份是當月繳納上月費款。對于當月繳納上月費款的省份,企業從2022年5月起開始享受緩繳政策。
最后,我要提醒的是,特困行業緩繳企業社保費的政策出臺后,地方政府或部門可能會出臺本地的具體實施意見,所以有關操作請以當地政府或部門的規定為準。
企業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某企業反映,他的企業是當月繳納上月費款,如何享受緩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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