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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破產企業發放的安置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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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人取得破產企業發放的安置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福建省稅務局)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個人取得破產企業發放的安置補貼若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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