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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單位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哪里辦理匯算清繳?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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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第九條的規定: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年度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轉載連接: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2/3/4/art_99_75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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