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和勞務稅熱點問題
1.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稅?
答:根據《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九、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2.差額征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時,以差額前還是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
3.享受小微企業優惠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答:《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填寫符合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銷售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填寫本欄次。
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填寫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未達起征點(含支持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銷售額。本欄次由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填寫。
第18欄“小微企業免稅額”:填寫符合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增值稅免稅額,免稅額根據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
第19欄“未達起征點免稅額”:填寫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未達起征點(含支持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增值稅免稅額,免稅額根據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
4.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都有哪些?
答:所有一般納稅人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5.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收取的貨款如何處理,是否計算繳納增值稅?
答: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帳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6.納稅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取得合法有效憑證,具體憑證是指哪些?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規定:“第六條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上述憑證是指:
(一)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筑業營業稅發票。
上述建筑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
(二)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備注欄注明。
(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7.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已經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其進項稅額還能否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之規定,“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8.如果我企業在增值稅申報完成后發現進項勾選有錯誤,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企業版)是否支持調整勾選認證數據?
答:出現您所說的增值稅申報完成后發現進項勾選有錯誤情況時,如果你企業滿足條件可以使用“回退稅款所屬期”功能,調整進項抵扣認證數據。申請回退稅款所屬期需要企業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稅款所屬期跳轉到下期后,企業又在當期撤銷申報;(2)平臺獲取到的需回退的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申報結果為“未申報”;(3)在回退屬期的申報期內。
9.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規定:“現將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
二、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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