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被判決無效,是否影響已轉讓股權的效力?
2022-03-15
36
公司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被判決無效,是否影響已轉讓股權的效力?
在股權轉讓交易中應區分股東內部轉讓與外部轉讓,內外有別予以處理。如果轉讓行為發生在公司內部,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決議被判決無效、撤銷或不存在后,股權轉讓合同喪失效力,股權回歸到轉讓前的狀態。對決議瑕疵負有責任的股東應向無過錯的股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股權轉讓給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應盡量適用代表權、表見代理等法則保護因信賴公司決議有效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股權轉讓不必然回歸到轉讓前的狀態:當第三人為善意時,必須保護第三人合理信賴利益,股權轉讓的結果不受影響;當第三人明知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決議存在瑕疵而受讓股權的,則股權轉讓的結果不應被確認。
職工股能否轉讓?
在改制企業中,大量職工以職工持股會的形式持有公司股權。部分職工將股權對外轉讓,受讓人要求公司將自己登記為股東,公司予以拒絕,受讓人即要求撤銷股權轉讓合同或主張股權轉讓無效。對此種轉讓的性質及效力實踐中爭議很大。
要正確解決這個爭議,關鍵是要明確轉讓標的的性質。職工、職工持股會和公司之間形成的三方關系并不是委托代理關系,而應當屬于信托關系。因為職工的股權已轉移到職工持股會的名下,職工持股會是以自己的名義持有公司股權的,股權的受益由職工享有。職工屬于信托關系中的委托人,也是受益人,而職工持股會屬于受托人。因此,作為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是職工持股會,而不是職工,職工不應直接作為公司的股東來確認。職工所持有的,只是在職工持股會中的信托份額,所轉讓的只是信托份額的受益權,其效力應當按照信托受益權轉讓的規定予以判定。實踐中把信托誤認為是委托,或者以職工股不能直接登記為公司股東為由認定轉讓合同無效或撤銷的,屬于適用法律不當。
干股能否轉讓?
不能。干股是一種俗稱,是指不實際出資或用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等不符合《公司法》規定出資形式的要素出資,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東。由于干股股東并沒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出資驗證,也沒有登記在公司股東名冊內,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東,也不擁有股份股權,因此不能對干股進行轉讓。事實上,干股是一種公司的分紅協議,而不是真正的股權。
股權轉讓導致公司股份轉歸一人該如何處理?
股權轉讓導致公司股份轉歸一人的,導致公司形式發生了變更,應作出股東會決議,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所有的股權該如何處理?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第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第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