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權的行使是什么?
2022-02-23
41
商標權人的權利,商標權主要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商標權是一種絕對權、對世權、排他權、專有權,包括對注冊商標的控制,使用,收益和處分等權能,故稱為注冊商標專有權。
商標權內容,作為一項專有權,從形式內容上,可分為商標專用權,商標使用許可權,轉讓權及商標質押權等。商標權是單一的專有權,并未像著作權和專利權那樣依對象的不同利用方式劃分為不同的權能。商標權的內容在傳統理論上可以分為“行”與“禁”兩個方面,具體包括專用權與禁止權。
專用權是指商標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完全支配和使用的權利,是商標權在積極權能上的表現形式。根據積極權能上的專用權,商標權人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不僅有權自行使用注冊商標,而且還有權許可授權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應注意的是,未注冊商標的使用權不同于注冊商標的專用權,當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所使用的為注冊商標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時,以我國商標法規定,為注冊商標將不能繼續使用。即使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易產生一定影響,在先使用人的繼續適用范圍也將受到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一定限制。由此可見,未注冊商標的使用權是不完整的不充分的使用權,而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法定的權利,既是一種獨占使用權,還是具有轉讓或者許可授權使用權能的處分權。
禁用權是指商標權人可以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是商標權在消極權能上的禁止權,商標權屬于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權,具體表現為商標權人可以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商標以及其他侵權行為。我國商標規定,商標權應當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為限。商標的禁用權是大于自由權范圍的,而著作權禁用權是小于自用權范圍的,專利權禁用權和自用權是一致的。
商標權的基本特征就是法定性,國家授予;權利內容的單一性;相對永續性。
商標權的行使:許可使用,包括獨占排他和普通許可使用。前文已經敘述關于三者區別。轉讓,簽訂協議、公告、共有人一致同意、已經質押或者許可使用的,除了合同另有約定,應經被許可人或質權人同意才能轉讓。轉讓還做了特殊規定,比如一并轉、已許可不得轉,集體商標不得轉,轉讓不溯及。商標移轉,也就是繼承合并贈與方式發生商標權轉移。商標權的質押和出資也是利用方式。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