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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后,單位發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還可以單獨計稅嗎?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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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可以。根據《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規定,居民個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繼續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106170406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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