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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銷售蔬菜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如何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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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答:從事蔬菜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yīng)稅貨物的,應(yīng)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yīng)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文件依據(jù):
《財政部 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免征蔬菜流通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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