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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外資轉內資相關需要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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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資企業轉為內資企業須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一)、商務部門所需材料 1.企業轉制申請書(原件) 2.董事會決議(原件) 3.股權轉讓協議(原件)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投資中方身份證明(復印件) 6. 公司原董事會公章
(二)、工商局所需材料
1、境內投資者(股東)需獲得外商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 2、經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批準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新章程.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二、外資企業轉為內資企業提交文件: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3、《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4、原外商投資企業董事會關于股權及企業類型變更的決議;
5、審批機關關于股權轉讓、變更企業類型、撤銷批準證書的批準文件; 6、經公證的股權轉讓協議(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擬準的股權轉讓協議無須辦理公證手續);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應提交相關批準文件。 7、原投資者各方簽署的關于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協議; 8、海關和稅務機關的完稅證明; 9、內資有限公司章程;
10、注冊資本發生變更應提交由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11、內資有限公司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2、載明內資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13、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14、原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外資企業轉為內資企業辦事程序
1、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取得《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報審批機關批準;
3、公司備齊文件后,向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發給《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
4、領照人憑《受理通知書》及身份證到登記機關繳交登記費,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領取《駁回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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