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的實施期限是否已延長?
2021-05-25
26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答: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已延長實施期限。
各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
轉載連接: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4465/202105/3ab8266f55be4717a72687ac7fe9f20f.s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