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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按季度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季度銷售額為40萬元,但是由于下游企業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萬元收入業務開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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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你公司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因你公司向購買方就15萬元收入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規定,則需要按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和適用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即繳納1500元=15萬元*1%)。對于沒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分收入(25萬元=40萬元-15萬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轉載自: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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