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市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公告
為進一步發揮稅收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的作用,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規定,現就本市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稅,殘疾人就業單位[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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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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