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哪些稅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四、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
七、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詳情]
2021/11/19
37
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2019版)修訂情況說明 一、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修訂的總體情況 本次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修訂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