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F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修改《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還責于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對《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3號)進行了修改,現公告如下: 一、修改《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3號)第二條(修改內容見附件1),并根據本公告重新發布(附件2)。 福建稅務,稅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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