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留抵稅額抵欠稅”進行籌劃的可行性探討
前幾日,在網上看了一個籌劃案例,很有意思,與大家分享一下。 某一般納稅人企業2019年12月末發生了一筆大額銷售,并且開具了專用發票。但是很不巧的是,由于這筆銷售很突然,財務人員沒有任何思想準備,又臨近月 留抵稅額,增值稅[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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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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