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優惠政策,如何判斷企業從事的行業是否屬于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
答: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可參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規定的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列舉的產業加以判斷。 稅收,稅收優惠[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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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調整稅務總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稅總辦宣傳發〔2021〕37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調整稅務,稅務[詳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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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統計局發布上半年經濟數據。如何看待當前經濟運行特點?針對大宗商品價格不合理上漲,有哪些有力措施?重要民生商品如何保供穩價?迎峰度夏高峰期電力等能源需求如何滿足?國家發改委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 貴州省[詳情]
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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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現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下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小微企業)。 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二、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年銷售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 延緩納稅[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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