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面向特色功能區的“稅務藍服務站”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聯合青島藍谷管理局成立“稅務藍服務站”。作為青島市稅務局面向功能區設立的首家服務站,該服務站堅持黨建引領,通過提供“個性化”涉稅輔導、“針對性”稅收分析、“全方位”稅收評估、“全職能”納稅服務,致力于打造支部共建、財稅合力的涉稅服務品牌。 青島[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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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
1.如果個人所得稅年度預扣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第(三)、(四)項,符合“(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情形,納稅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稅款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稅務[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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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最新文件 商務部等24部門關于印發《“十四五”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黨委宣傳、網信、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國資、廣電、統計、移民管理、中醫藥、外匯、知識產權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國資,廣電,統計,移民管理,中醫藥[詳情]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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