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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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煙草證辦理新規有哪些
辦煙草證的最新規定是,如果辦理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需要有生產煙草專賣品相適應的資金、技術、設備條件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辦理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應該符合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基本要求,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專業人員等。 2022年煙草證辦理新規,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詳情]
20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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