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深圳市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征標準的通告
根據我市統計部門發布的《2020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2020年度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39436元,折算成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四舍五入取整數)。現對我市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深圳市,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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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制造業企業,假設2021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具體應該如何計算加計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減稅降費政策即問即答(2021年第二期)》明確,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根據是否形成無形資產區分為費用化和資本化兩種情況分別計算加計扣除,具體為: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制造業企業所得稅,企業稅籌[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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