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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如何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退稅?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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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第十條規定,(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及其他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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