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可享受何種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號)規定:“一、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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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時不能計算金額的技術合同、租賃合同如何貼花?
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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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搭建了供工人休息的棚子,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二十一、關于基建工地的臨時性房屋,應否征收房產稅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不論是施工企業自行建造還是由基建單位出資建造交施工企[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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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九、關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稅?
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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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局的企業登錄方式有哪些?
A2:企業登錄分為稅號、CA、IA、電子營業執照四種登錄方式。
(1)稅號登錄:納稅人輸入企業稅號、密碼、驗證碼,進入辦稅人員選擇。
對于已經實名的納稅人,在辦稅人員身份選擇后,分“自然人用戶登錄密碼驗證”、“手機驗證”、“刷臉驗證”三種驗證方式進行登錄。如該企業辦稅人員列表中無當前辦理人員的,請已綁定的辦稅人員登錄后,在 “辦稅人員實名信息采集”模塊進行實名采集。[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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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以減除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度匯算時四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可減除的項目有:(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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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發票熱點問答
1.機動車發票概念有什么變化?
傳統概念上的“機動車發票”僅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新規執行后,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票軟件中機動車發票開具模塊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屬于機動車發票的范圍[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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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納稅人企業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要認證?
回答:沒有。按照規定,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需認證。首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按規定可全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也無需進行認證。
與此同時,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于免稅、簡易征收、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事項的進項,即使已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對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具體參見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條。所以,增值[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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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上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誤,能否直接作廢重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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