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如何辦理延緩繳納稅費?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中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為了便利納稅人享受該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對電子稅務局(含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下同)進行了優化。
例1:納稅人G屬于《公告》規定的制造業中型企業,且按月繳納相關稅費,在2021年11月申報期結束前,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法申報10月相關稅費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定各項稅費金額50%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納稅人在該界面填寫理由,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確認緩繳的,界面跳轉進入繳款界面并繳納應繳稅費金額的50%,剩余部分繳納期限自動延長3個月,在2022年2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1月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若納稅人G按季繳納相關稅費,在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依法申報2021年第四[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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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將全域科普納入全市“十四五”規劃建議
日前,天津市委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中共天津市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將全域科普工作作為加快培育創新生態重要任務,納入《中共天津市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詳情]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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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出爐
日前,《天津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十四五”規劃》(簡稱“《規劃》”)正式公布,明確了我市國土空間布局優化和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對“十四五”時期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構建“津城”“濱城”雙城空間格局、強化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藍色海灣”整治修復、推進城市更新、提升社區活力、保障一老一小設施布局、優化城市公園布局等多方面作出規劃。[詳情]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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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納入實名制管理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名單的公告
摘要: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發布)、《涉稅專業服務信息公告與推送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2號發布),現將未經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公告。未經行政登記不得使用“稅務師事務所”名稱,不能享有稅務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詳情]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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