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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個體工商戶申請停業后恢復經營,需要辦理復業嗎?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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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或比照定期定額戶進行管理的個人獨資企業發生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停業報告;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在停業期滿前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延長停業報告。
已辦理停業登記的納稅人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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