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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及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 損失減征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解讀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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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政策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經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發布了《關于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及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減征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了規范我省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及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保障納稅人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發布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為了更好服務納稅人,方便征收管理,《公告》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的減征限額、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情形、留存資料備查、相關部門配合和信息共享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和規范,確保《公告》貫徹落實到位,方便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公告》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2026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收入,按原有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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