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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有哪些情形的納稅人本年度不能評為A級?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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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主體,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評價年度內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應納稅額為0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
本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5/7/14/art_10996_367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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