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人向哪里的稅務機關辦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
2025-06-16
5
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在匯算清繳期內納稅人自行辦理或者委托受托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由單位代為辦理匯算清繳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主要收入來源地、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年度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匯算清繳期結束后,稅務部門為尚未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除特殊規定外,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的匯算清繳主管稅務機關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文件依據:根據《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7號)第十八條規定。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50616095735540.s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