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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將外購未加工貨物直接與外賣食品一起售賣,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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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可以按照兼營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九條規定,餐飲企業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提供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外賣食品僅指該餐飲企業參與了生產、加工過程的食品。對于餐飲企業將外購的酒水、農產品等貨物,未進行后續加工而直接與外賣食品一同銷售的,應根據該貨物的適用稅率,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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