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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納稅人取得鐵路電子客票后,如何查詢、查驗、下載、打印及進行用途確認?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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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鐵路客運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號)規定:九、國鐵集團按規定向稅務部門上傳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信息,稅務部門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以下簡稱稅務數字賬戶)將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同步傳輸給購買方。購買方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的查詢、查驗、下載、打印和用途確認等,也可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旅客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個人票夾對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進行查詢、下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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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4/10/21/art_10996_346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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