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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部分設備既用于研發活動,也用于非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如何扣除?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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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三條規定:“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轉載連接: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4/7/16/art_327_1117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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