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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熱點問答-知識帖:金融機構農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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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疆熱點問答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錄2023年以來國家延續、優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50項稅費優惠政策,幫助納稅人繳費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今天帶你了解:金融機構農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
享受主體
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的金融機構
優惠內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對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于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借款人是否屬于農戶為準。
2.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3.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
享受方式
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金融機構農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7號)
轉載連接: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sszc/rdwt/202402/t20240203_1263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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