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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申請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簡稱“三代”)稅款手續費返還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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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核“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情況,當年部門預算批復后,各級稅務機關應及時支付“三代”稅款手續費。
文件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稅總財務發〔2023〕48號)第四條第(一)款第3項規定。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311081545234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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